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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中国(长春) |
展会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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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会名称: |
2008中国(长春) |
展会地点: |
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|
主办单位: |
长春市人民政府 |
协办单位: |
长春市工商联(总商会 |
开始时间: |
2008/5/30 |
结束时间: |
2008/6/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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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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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会公司: |
长春市IT产业博览会 |
联 系 人: |
张贺 |
联系手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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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 |
0431-88883018/88883068 |
联系传真: |
0431-86111889 |
E-mail: |
itcyblh@163.com |
邮 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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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会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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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区规划与展品范围
1.通讯行业展区 电信运营商业务展示;
网关路由、卫星技术、宽带网络、通讯线路、网管技术、光纤技术、定位技术、蓝牙技术、移动多媒体技术、3G技术等通讯技术展示;
手机及零部件、无绳电话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展示;
2.数码(电子)产品展区 数码(摄)相机厂商、mp3、mp4、数码录音笔、视听产品、便携式播放机及录制设备、掌上电脑、PDA、GPS导航设备、汽车电子、数码复读机、电子辞典、掌上游戏机、U盘、光盘等各类数码电子以及数码家电展示。
3.动漫及游戏产品展区 国内外优秀原创作品、动画片、电影作品展示;
手机漫画、动画作品展示;
街机游戏、网络游戏、单机游戏展示与体验;
4.计算机软(硬)件及周边设备展区 电子政务、电子商务、企业信息化应用软件展示;基础软件、信息安全、中间件、嵌入式系统、集成电路设计、教育软件展示;个人常用软件(手机软件、杀毒软件、学习软件、工具软件等)展示;
电脑整机及零部件展示;服务器、小型机整机展示;
其他软(硬)件产品及配件产品展示;
5.光电子产品展区 光显示系列、激光器及激光加工系列、光电医疗系列、光电子器件等系列产品展示;
参展程序
1、参展商收到邀请函,了解展会相关情况,填写参展申请表,加盖公章,传真或邮寄至展会组委会办公室,报名截止时间:2008年5月10日。
※注:所有参展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,主办机构可随时要求参展商出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。参展商展品需与所登记产品符合,并与展览会主题相关.否则主办方有权清除全部或部分展位。
2、组委会对申请者资格审定并初步确定展位,将展位预分配通知传真至申请者。
3、参展者在确认展位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交费,组委会发放展位确定书等资料。
4、按照规定时间报到、布展、参展。
※注:展商各项费用到帐后预定展位生效,生效后不可撤销。参展方如非组委会同意退展,所交费用恕不退还。展商为其资质、活动、产品的合法性及参展人员的安全负责,招商过程中的经济行为与组委会无关。
参展费用(单位:人民币元)
标准展位 国际标准展位 3m*3m(9㎡) 4800元/个
双开口另加500元/个
特装展位 馆内36㎡起 500元人民币/㎡
馆外光地50㎡起 200元人民币/㎡
会刊广告 封面 12000元
封二 8000元
封三 6000元
封内 4000元
封底 7000元
现场广告 气球 4000元/个
条幅 2000元/个
参观券 20000元/3万张
拱门 6000元/个
资料袋 10000元/2000个
入口广告牌 20000元/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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